第二编 贯彻总路线和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1953年1月~1956年9月)
第七章 宣传贯彻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953年9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全国人民宣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宣布后,中共江苏省委立即于
第一节 行政区划调整
一、省及市县间区划调整
东海县划归江苏省管辖后,中央政府对东海行政区划陆续作了一些调整。
1953年6月,原东海县太平、富安2乡16个村从新海连市划归东海县。
1953年9月,东海县第八区港头乡的东港头、西港头、小港头、山西头等4村,观音堂乡的陈观堂、芦观堂、荣观堂、古龙岗、九龙湾、谢岭、朱庄等8村,涝枝乡的涝枝、宋涝枝、东后涝枝、西后涝枝、大沈埠、小沈埠等6村;第九区泉子埠乡的东泉子埠、西泉子埠、小泉子埠、新庄、羽阴、大峪子等6村,欧疃乡的老欧疃、转林、门湖等3村,石门乡中石门、前石门、后石门、徐庄、大界沟、洛庄、小界沟等7村,共计6个乡34村划归山东省临沭县。
1953年10月,原属东海县的山东郯城县第八区所辖105个村和第九区所辖24个村划归东海县。
1954年3月,房山区、瓦基区、安峰区共计30个乡180个村从沭阳县划归东海县。至此,全县辖14个区146个乡1 148个村。
二、县内区划调整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及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行政管理上便于工作,东海县委、县政府对所属行政区划又作了一些调整。
1956年2月撤销临洪、富安、桃林、房山4个区,146个乡合并为61个乡。
第二节 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一、召开各类会议进行总路线教育
为了有步骤地贯彻宣传党的总路线,根据上级指示,东海县委于1953年12月上旬召开全县干部会议,拟定了《东海县委对一个乡贯彻总路线教育,完成粮食收购工作基本做法的意见》,以供工作中参考执行。
按照《东海县委对一个乡贯彻总路线教育,完成粮食收购工作基本做法的意见》文件精神,东海县贯彻总路线教育工作于1953年12月中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展开。
各级党组织召开党员及团员、群众积极分子会议。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教育,说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农业合作化。进行回忆算细帐教育,即用本乡本村实际例子进行新旧社会对比教育,回忆过去,看看现在,想想将来。通过新老两条路的对比教育,一方面分析小农经济的弊端,另一方面着重揭露投机奸商坑害农民的罪恶。进行农村如何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教育,即讲明实现工业化的意义,并说明要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就必须组织起来互助合作,建立供销合作社和信贷合作社。分段报告,分段讨论,根据讨论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再认识,进一步从思想上加以提高,做到总路线重大意义家喻户晓。发挥党支部堡垒、核心作用,在此基础上做好乡人民代表会议的准备工作。
召开各乡人民代表和积极分子会议,由区乡干部作总路线的宣传贯彻报告,典型人物回忆对比,激发大家对旧社会的痛恨,认识到小农经济的害处,揭发投机奸商的罪恶行为,拥护总路线的决议。
召开村群众会议,由代表深入到村,掌握实际情况,把总路线教育贯彻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努力营造建设社会主义的浓厚氛围,从而占领农村思想阵地,为下一阶段粮食征购工作打下基础。
二、结合粮食统购工作贯彻总路线精神
做好粮食统购工作是贯彻总路线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海县委将总路线宣传和具体工作紧密结合,在群众政治觉悟提高的基础上,布置粮食征购任务和具体实施办法。
对粮食统购整体工作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贯彻总路线的宣传教育为动力,以农业生产为中心,重点抓好粮食统购工作,同时结合整党,做好普选、镇反等各项工作。
(二)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县掌握一个先行乡,区掌握一个先行乡或村,乡掌握一个先行村或组,先行一步,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三)对粮食统购思想认识落后村和个别思想不通的余粮户,不要与其纠缠,应先进行其他户的工作,最后启发群众提高政治觉悟,打开落后局面,如期完成任务。
结合统购统销工作贯彻总路线精神。1.从党内到党外进行收购粮食重大意义的政策教育,要求工作必须做到位,向群众反复说明粮食统购的好处,把粮食卖给国家,对国家有利、对农民自身有利,激起卖粮给国家的光荣感;开好第二次乡人民代表会议,说明国家统购粮食不是因为粮食缺少,而是为了不受投机商人剥削,是为了更好地保证供应,支持工业建设。2.发动群众送粮入仓。各户交粮数目在民主评议确定后,趁热打铁,教育群众将粮食晒干,扬尽杂质,然后送粮入仓,政府保证上交粮食优质优价。3.及时总结。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总结,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检查政策执行情况,处理运动中遗留下来的问题,号召群众节约粮食,以互助组为单位订出生产计划,变农闲为冬忙,全面开展互助合作运动。
第三节 实行粮食统购统销
一、粮食市场形势严峻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国家建设的发展,城市人口快速增加。城市新增人口,除自然增殖外,绝大多数来自农村人口。这些农村进城人口,原来粮食消费是生产自给,入城后则需要国家供应商品粮。同时,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经济作物面积不断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则相应减少,一些种经济作物的农民也需要国家供应粮食。同时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差,几乎是逢灾必荒。1953年,东海县遭受风、涝、旱、虫、冻等综合自然灾害,粮食大面积减产,甚至失收,因此,本地粮食供需矛盾越来越尖锐。
在粮食形势趋紧的情况下,社会上一些粮食投机商便在粮食自由市场上大量抢购粮食,与国家粮食部门争夺市场。甚至利用哄抬市价、拦路收购、暗设站点等手段抢购粮食。1953年黄豆上市时,当国营粮食部门和合作社以合理价格挂牌收购时,不法私商即从苏州、无锡等地赶到东海等县,勾结当地粮贩子,窜入农村抢购黄豆25万多公斤。囤积户、投机商肆无忌惮地抢购粮食,使国库粮只出不进,粮食市场有价无市,造成消费者心理恐慌,情绪严重不稳,出现了抢购囤粮的风潮,市场粮价不断上涨。1953年底,各种粮食实际价高于牌价50%左右,粮食牌价与市场严重脱节,国营粮食部门收购粮食十分困难,严重干扰了国家粮食购销计划的实现。
鉴于国内严峻的粮食市场形势,中共中央和政务院领导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提出八种方案交全国粮食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国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政策,简称统购统销。中共中央于
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包括四项内容:计划收购政策、计划供应政策、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政策、中共中央对粮食实行统一管理政策。实施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是关系着所有人吃饭的极其重大的问题,中共中央的目的是既要取得粮食,用以平衡余缺,调剂产需,又要处理好国家与农民的关系。
二、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
按照中共中央及省有关部署,1953年至1954年,东海县开展余粮统购工作,坚持“多余多购,少余少购,不余不购”的原则,各村摸底划片按户登记产量,逐户计算余缺粮数,评议调整、计划应售粮数,并张榜公布。东海县印发《国家粮食计划收购通知单》,统计编报。1953年,东海县设立17个收购点,80%农户卖余粮1 191.
1953年10月,东海县取消私人粮食代理店,粮食系统和供销合作社组成市场服务组,义务为群众买卖粮食。12月,统购统销开始,粮油自由市场全部关闭。1954年4月底,东海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到会655人,会议总结检查了四个月来在统购统销工作中犯有的严重错误,对部分干部给予批评与处理。1954年4月,东海全县各集镇相继建立农村粮油市场28处。8月,粮食凭证、记证交易。
1954年2月,为了贯彻国家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东海县委成立粮食统购统销工作政法办公室,下设4个法庭和4个公安工作组,受理粮食统购统销案157件。12月1日至25日,逮捕投机倒把、冲击粮食市场的商贩等不法分子92人,重点打击粮食投机商和贪污盗窃分子,并开展公开宣判和法制宣传工作,受教育人数达到了3万多人,保证了粮食统购统销任务的顺利完成。
为进一步落实好统购统销政策,东海1955年开始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政策。县政府抽调县粮食局、县供销合作社和财政科部分人员组成工作队,开始在白塔区东榴乡试点,宣传学习政策,组织业务培训,成立“三定”评议委员会,核定粮田亩数、产量、留粮数量,划出余、缺、自足户。东海县首次定产14 488万公斤,定购3 647万公斤,以户为单位“三定”占91.4%,以农业社为单位“三定”占8.6%。1956年5月开始,东海县粮食“三定”以户归社,数字也有调整,增购增产部分的40%,缺粮社(户)增产部分60%可以抵减销量。
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初步缓解了粮食的供需矛盾,保持了市场粮价的稳定,保证了“一五”期间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也促进了个体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新中国财政战线上继打击投机资本、稳定市场物价的第二次大战役。
第八章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从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开始,东海县结合本县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认真推进互助合作各项工作,掀起了大办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热潮。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颁布后,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展开,其中对农业的改造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至1957年,东海县掀起了升办高级社的热潮,基本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一节 初级农业社的兴办
一、兴办互助合作社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省、地委有关文件精神,1952年12月20日,中共东海县委颁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地委1953年互助合作运动计划〉的计划》,要求互助合作必须贯彻中共中央“积极领导,稳步前进”发展互助合作的方针,有计划、按步骤掀起互助合作生产运动。计划在1953年底前,东海县要组织起占总户数、总劳动力75%以上的互助组、合作社。对各区、乡互助合作运动的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以下具体措施:
(一)区、乡干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学习上级互助合作运动的指示,学通政策原则,进一步明确农村的发展方向、宣传组织起来生产的优越性。
(二)训练互助合作组长和生产积极分子,有力地开展互助合作工作。
(三)县、区、乡认真召开互助合作代表会议,交流经验,提高群众觉悟,推进互助合作运动。
(四)注意发展农副业结合的互助组,丰富互助合作内容,增加互助组农民收入,克服粮食不足等困难,巩固互助合作运动成果。
(五)认真发动妇女参加互助合作运动,做到男女同工同酬,并注意在运动中培养妇女组长、副组长。
东海县委于1953年2月制定了《关于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意见》。4月,在七区尚庄乡大丁旺村以2个互助组为基点,试办农业社(初级社),名为建国社。入社农户27户,入社土地445.782亩。当年秋季又有37户参加建国社。全社社员64户,经营土地1480亩。2月中旬,东海县委贯彻地委互助合作社会议精神,在东海县各区开始试办农业合作社,到9月28日,东海县建社168个。至年底,东海县11个区146乡有116个乡建社274个,入社农户7 696户,入社土地184 036亩。到1955年春,农业社已发展到321个。
二、整顿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
东海县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运动,由于经验不足,存在区乡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中共江苏省委于1954年7月下发了《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和准备秋后建社工作的指示》。
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认识到整顿生产合作组织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互助合作政策,认真总结经验,使干部和互助合作骨干都明白党的互助合作政策和各社(组)存在的问题,研究整顿、巩固、提高合作社(互助组)的办法,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贯彻执行党在农村中“必须依靠贫农(包括土地改革后变为新中农的老贫农),巩固地与中农联合,逐步发展互助合作,逐步由限制富农剥削到最后消灭富农剥削”的基本政策,加强社的生产领导和经营管理,保证农业生产合作增加生产,增加社员收入。
为贯彻省及地委有关文件精神,中共东海县委于
(一)必须坚决贯彻省委指示,以统购统统销为中心,以互助合作为阵地,进一步明确统购工作以及办社的好坏标准。
(二)通过统购统销好处和三大支援教育,在鼓舞建设社会主义热情,完成统购统销的同时,因时因地,因社制宜地制定冬季生产计划,安排劳动力的使用,投入冬季生产运动。
(三)做好互助合作社分红工作。
(四)在搞好统购统销的同时,对农业生产予以具体领导,采取具体措施,及时将所有晚茬地和应种未种之地补种好,确保完成小麦播种计划任务。
(五)在统购统销期间,为照顾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工作,县委责成生产合作部和建设科负责。
东海县互助合作组织的整顿,按照省、地委有关指示进行,为下一步高级农业社的兴办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发展和巩固互助合作
1952年底,东海县委颁发《关于贯彻执行〈地委1953年互助合作运动计划〉的计划》后,按照东海县委的具体部署,东海县上下立即行动起来,在东海县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开展了互助合作运动。至1954年底,全县78 292户,328 359人(不包括地富),共组织互助组8 406个,参加互助农民32 804户,140 913人,占总农户41.9%,占总人口42.91%。其中季节性互助组6 176个,22 997户,96 786人;常年互助组2 230个,9 807户,44 127人。
1955年7月,毛泽东主席亲自主持召开省委书记会议,批判了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中的右倾机会主义,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报告指出农村社会主义革命高潮即将到来。1955年8月,东海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出席会议的县区党委主要干部及乡支书203人,历时7天,会议总结了上半年互助合作运动的情况,批判了各种保守思想,强调了各级党委必须把农村工作中心转移到合作化方面来,切实贯彻“书记动手,全党办社”的精神,对扩大合作社的具体政策、方法、步骤进行了反复研究讨论。会后,全县掀起了大办农业合作社的高潮,在2个月时间里,农业合作社发展到1 358个,入社农户达到总农户的33.1%。至
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的开展,以及初级农业社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55年,东海县大部分社战胜了严重的水、旱、虫等自然灾害,超额完成了生产计划,所有社的粮食产量都超过了附近的互助组和单干户。
第二节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兴办
一、宣传学习
1955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了以农业合作化为主要议题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决议》,把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推向了高潮。
1955年秋,中共中央通知各地将办得好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典型经验材料上报。毛泽东同志亲自对这批材料进行整编修改,加上按语,汇编成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
中共新海连市委上报的朝阳乡前进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文章引起了毛泽东主席的高度重视,他将篇名《社越大,优越性越大》改为《大社的优越性》,亲笔加了按语。他在按语中提出:“现在办的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为了易于办成,为了使干部和群众迅速取得经验,二三十户的小社为多。但是,小社人少地少资金少,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经营,不能使用机器。这种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停留太久,应当逐步合并。有些地方可以一乡为一个社,少数地方可以几乡为一个社,当然会有很多地方一乡几个社的。”毛泽东主席在这篇按语中明确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向和目标,提倡办高级社、办大社。
1956年1月上旬,按照上级有关部署,东海县委分别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区乡干部会议、万人群众大会,大力宣传由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转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高级社的重大意义。
二、大办高级社
受新海连市先进办社典型朝阳乡前进社的影响,东海县委更加增强了大办高级农业社的决心,打响了升办高级社的会战。至
三、高级社的整顿和巩固
在一哄而起升办高级社的过程中,由于工作过急过快,出现了很多问题。
1.违背了自愿互利的原则。有许多初级社建社才几个月,甚至几天,就被以行政命令方式过渡到高级社,使土地较多、土质较好的农户(主要是上中农)不得不交出土地,严重违背了自愿互利的原则。
2.部分农户随大溜入社,对高级社这种形式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因所有制变化太快,一些农户对放弃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对于以社为单位的统一分配,高产队和低产队,增产队和减产队分配拉平均的做法没有足够的认同感,态度比较消极。
3.干部素质不高,缺乏集体化生产管理经验。因为建社速度太快,干部缺少必要的教育和培训,普遍出现了生产组织混乱、劳动报酬平均主义、物资平调等现象。有的社还出现了财务管理混乱、少数干部贪污挪用等问题,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
由于在创办高级社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再加上1956年自然灾害较多,东海县粮食减产幅度较大,和1955年相比,减少份额达15.5%。
因为部分高级社经营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在1957年春,出现了少数农户闹退社风波。陈墩社东渔林村28户农户集体闹退社,到了6月,安西乡杨圩社社员乱收麦,扒粮草,打干部,强烈要求退社。苘庄湖光明社、富强社因为农业受灾减产,副业没有开展,管理制度混乱,社员收入少,生活困难,有47户社员对办社失去信心,起来闹退社。
闹退社风波的原因是多方面和复杂的,其中在很多高级社内存在的诸多弊端是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推进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深入开展,高级社的整顿与巩固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为此,东海县、区、乡派出整风整社工作队,深入社队,大力宣传合作化的优越性,坚定社员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认真处理一些政策性问题,并帮助相关高级社整帐、建帐,调整领导班子,订立各种制度,实行财务民主,帐目公开,以稳定社员的情绪。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部分农户闹退社风波全部平息,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第九章 对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上世纪50年代初期,按照中共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东海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执行了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的“利用、限制、改造”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积极引导手工业者走合作化道路。按照中共中央提出的“统筹兼顾、归口安排、按行改造”的方针,落实各行各业以大带小,以先进带落后的工作措施,先对中小企业进行分组合并,然后按照公私合营的思路开展工作。1956年初,东海县开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全面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逐步把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经济,从而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生产改造的目标。
第一节 对私改造工作的推开
一、对私改造前的基本状况
新中国成立时,东海县共有手工业1 685户,主要从事铁业、木业、柳编、织席、缝纫、织布、采石、棉花加工等行业。手工业户东海县东部多于西部丘陵山区,分为固定、流动和农民兼营手工业三种,规模大的有几个徒工或临时雇用3~5个伙计。全县共有私商2 599户,从业人员2 754人,其中30%商户开店经营,70%商户亦商亦农,到1952年,全县私商减少164户,从业人员减少49人,行商约占坐商的二分之一。
总体来说,改造前东海县工业规模很小,多数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几乎没有机械制造业。且行业分散,设备简陋,管理落后,基础很差,经营困难,有的甚至面临倒闭,工人面临失业困境。商业多数为小本经营,大户极少,市场十分萧条。
二、对私改造工作的步骤
东海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对私改造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县委加强了对改造工作的领导,对改造工作进行全面规划,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1956年2月,东海县委批准成立两个手工业管理机构,一是成立东海县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下设组导、财务会计、供销、秘书人事、生产技术五个科;二是成立东海县手工业管理科,两个组织机构合署办公,为完成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1.培训骨干。根据东海县委对私改造领导小组的安排,为了全县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能顺利进行,1956年春,东海县举办了3期积极分子骨干培训班,东海县基层社组和手工业者300人参加了培训,占手工业总数的23%。培训中学习了中共中央、省和地区关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关文件和基本政策,使参加培训者提高了认识和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自觉性,消除了顾虑,明确了党对手工业者改造的目的和主要任务。
2.进行试点。从1956年5月开始,在徐州专区办事处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县里抽调基层社3名同志组成工作组,分4批进行试点工作。第一批在白塔埠搞试点,主要是结合整顿临洪铁木业社进行改造试点工作;第二批在青湖搞试点,主要是结合整顿曹庄柳编社进行改造试点工作;第三批在桃林搞试点,主要是结合整顿桃林缝纫组和双店铁木社进行改造试点工作;第四批在石榴树搞试点,主要是结合整顿石榴树皮革组和牛山铁业社、木业组进行改造。
3.调查摸底。调查摸底主要是从全县手工业的行业分布及基本状况入手,对手工业的组织形式、人员思想状况、财务管理、劳动组织、劳动者的收入等进行调查摸底。通过调查摸底,统计出全县有1 685户手工业者应纳入社会主义改造范围。
4.全面推开阶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东海县委召开了全县手工业劳动者代表大会。会议对东海县全面进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作了动员。全县104名手工业者代表参加了会议,听取了县领导作的《关于全县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报告》,全县迅速掀起了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
第二节 重点行业对私改造任务的基本完成
一、重点行业对私改造工作的全面开展
1956年3月,东海县委召开了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宣传工作会议,学习《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定》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明确具体的改造措施。会后,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具体落实私营工商业改造工作。
1.加强领导,统一安排。各商店与商贩在供销社的具体领导下,积极进行土产品采购,为生产救灾服务,增加农民收入。供销社提高代购代销的手绪费,同时合作商店送货下乡,一方面供应农民的生活、生产必需品。另一方面,回收国家所需的土产品,既方便了农民采购生活、生产用品,又帮助农民销售了农产品。
2.作好物资准备,活跃农村市场。国营公司与供销社密切结合,认真解决商贩的进货问题。为便利商贩进货,县商业局发给商贩通用购物证,利用通用的购物证在一定的范围内自由选购货物。合作商店与小商贩当发生资金周转困难时,可通过申请,由银行发放贷款解决。
二、完成重点行业对私改造任务
根据县对私改造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工作,至1956年10月底,东海县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改造后的基本情况是:应改造的1 685户(主要是铁业、木业、柳编、织席、缝纫、采石、自行车修理、棉花加工等)通过改造建立生产社16个,共1 119人;生产小组16个,共373人;共计有社组32个,社组人员1 592人,占应改造数的95.3%。
至1956年11月底,纯商业纳入不同改造形式的945户980人,占应改造数的90%,其中,组织合作商店519户545人,组织合作小组319户323人,执行代购代销98户103人,过渡的9户9人;饮食业有214户259人,分别组织了合作饭店和合作小组;交通运输业158户214人组织了3个社。
第十章 政治文化建设及其他社会事业的发展
中共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后,中共江苏省委多次召开党的代表会议和各种专门会议,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以提高各级党组织在新形势下领导大规模经济建设的能力,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随着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贯彻落实,东海县民主建设有了新的起步,群团建设成绩显著,各项社会事业也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第一节 党的建设
一、党的代表会议及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中共东海县委继1951年11月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后,1956年1月1日至8日在海州召开了第二次党员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为509人,列席207人。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指示,总结东海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情况,讨论修正全县第一个五年计划后两年的规划,并选举监察委员,组成县监察委员会。
二、贯彻中共中央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党的团结
1954年2月,中共中央召开七届四中全会,批准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讨论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及有关问题。会议揭发批判了高岗、饶漱石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活动,通过了根据毛泽东主席意见起草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
中共东海县委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分别召开各类会议,传达中国共产党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等相关文件,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倡导自我批评,克服妨碍团结的个人主义、分散主义和官僚主义思想,批评宗派主义言论,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做好自身工作,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改造运动。
三、“新三反”运动
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三反”运动,各级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显著提高,精神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但随着“三反”运动的结束,一些不健康的、消极的现象又开始出现。如有些领导干部严重脱离群众,不倾听群众呼声,不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往往采取敷衍搪塞的态度;有的领导干部高高在上,不调查,不研究,思想政治观念薄弱,工作抓不住本质和关键,官僚主义、命令主义滋生;某些干部,尤其是部分农村的乡、村干部违法乱纪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非常严重,一些村干部甚至用打、骂、扣、罚、逼等办法,强迫农民执行任务。
对此,中共中央于1953年1月发出了《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和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即“新三反”)。2月6日至23日,中共江苏省委专门召开县(市)委书记会议,部署“新三反”运动。3月中旬,东海县委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贯彻“新三反”精神、对农村党员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整党运动。
“新三反”运动的实质是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和省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干部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东海县委即时召开政务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指示精神,批判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行为。东海县委主要领导在会上带头检讨了工作作风,明确了具体的改正措施。
为使运动健康有序地进行,东海县委集中时间进行了整党整风,县、区、乡相继召开干部大会,领导带头作检查,并动员广大干部就自己或本地区、本部门在党政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等问题进行揭发或提出改进意见。
“新三反”运动至1953年夏基本结束。这是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各级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增强,绝大部分干部在工作中注意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注意纠正单纯任务观点和强迫命令作风,努力克服官僚主义。运动中处理了一批严重违法乱纪的基层干部,增强了干部、党员的纪律和法制观念,也挽回了少数违法乱纪干部在群众中造成的不良影响,密切了党群关系。
四、工作部门和机构的调整
1951年1月,中共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至1955年12月,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主要是在土改、镇反、抗美援朝、“三反”“五反”、整党、统购统销、农业生产合作化等一系列运动中,严肃查处各种案件、清理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纯洁党的组织。随着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和形势的发展,党的工作部门和职责也有了相应变化。
1956年1月,县第二次党代表会议选举出中共东海县监察委员会,代替县纪委开展党的监察工作。工作主要是围绕农业合作化、“肃反”、审干、整风、反右、整社以及人民公社化等运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为了便于工作,县委对所属机构也作了相应调整,1952年11月设立的供销合作社党组,于1953年1月撤销,1955年8月。东海县政府党组改为东海县人民委员会党组。
第二节 民主政治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
一、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
随着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不断贯彻落实,民主政治建设也在不断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由各族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江苏省于1953年4月成立了选举委员会,统一领导全省的选举工作。东海县随之也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并建立了办公机构。
1953年5月,江苏省选举委员会召开了市、县选举委员会主席联席会议,讨论基层选举的各项工作,并对基层选举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东海县的基层选举工作于1953年下半年全面展开,区、乡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县人大代表由区、乡人大和军人代表依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法产生。东海县选举委员会于1954年4月下发了《关于召开区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各区根据县选举委员会的安排,将本区应选代表适当分配到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和其他方面人选由县委确定,其余名额由各区委确定。照顾原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中有代表性、有办事能力、并被群众拥护者,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提名、酝酿,采取先将县、区委初定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交给区委召开代表座谈会充分协商,并通过区代表征询群众意见,条件成熟后,由区委研究正式确定代表候选人。选举前,由区委、各人民团体、大会主席团和代表组充分协商后,联合提出候选人名单。
从1954年4月开始,东海县各乡、镇、区分别召开了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提名、充分协商,全县共选出县人大代表286人。
东海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2日至6日在海州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86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四年来的工作及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1954年财政预算决议》和《关于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及今后工作意见的决议》,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2人、政府委员19人,并选出省人大代表4人。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8月8日至10日在海州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50人,列席20人。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政府一年来的工作及今后任务的工作报告,听取了关于生产救灾、财政经济、互助合作、卫生、文化教育、司法、青年、妇女等方面工作情况的发言。会议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5人,选举戴秉诚为县长,秦宝瑞、宗献瑞为副县长,卢智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二、妇女组织的成立与妇女地位的提高
1957年以前,县妇女团体组织名称为“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后更名为“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
东海县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于
三、青年团工作
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东海县工作委员会于1951年12月成立,全县建基层团委9个,总支17个,支部169个,团员2709人。1954年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东海县委员会(1957年5月改为共产主义青年团东海县委员会)。
自1953年1月至1956年9月,共召开两次团的代表大会。继1952年1月7日召开的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后,1953年2月25日至28日,东海县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53人,列席13人。会议听取东海县委领导作的《关于目前形势和团的任务》的政治报告,审议通过了东海团县委作的《1952年工作基本总结与今后任务》的报告,选举产生了青年团东海县第二届工作委员会。
第三次东海县团员代表大会于1955年2月1日至5日在海州召开,出度会议代表281人,列席5人。会议听取了东海县委书记张众华作的《关于五年来伟大成就与目前形势》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东海团县委《关于一年来工作总结与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听取了东海县兵役局《关于兵役工作的报告》,选举委员15人,组成青年团东海县第三届委员会,并选举出席省团代会代表4人。
期间,青年团的工作主要是在党的领导下,广泛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鼓励广大青年团员积极投身于农业互助合作及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1953年12月,东海县各级团组织以团员为核心成立宣传队,采用撑旱船、打花鼓、扭秧歌、说快板等形式,走街串巷,热情宣传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对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及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工会组织的建立
1950年5月,临洪、新民、白河、河南、羽西、磨山、牛山等区先后成立基层教育工会,有会员120余人。白塔埠、曹浦、阿湖镇、牛山等4个火车站有搬运工会,会员40余人。新中国成立初期,东海无工业,工会组织首先在教育界建立,教育工会代行县总工会职权。1953年12月召开县教育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年,房山建筑工会建立,接着金融、供销、商业、医务等系统基层工会相继建立,由教育工作者工会代管。1954年春成立县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领导小组。
第一次工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于1955年12月在海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教育、供销、商业、建筑、金融、搬运等基层工会会员代表58名,铁路和邮电工会特邀代表2名。会议听取了副县长冯明堂的政治报告和工会筹备领导小组的工会筹备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国家在经济建设时期工会工作的任务》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县工会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选出常委4人,成立东海县工会联合会[1]。
第三节 群众“肃反”运动
东海县委根据上级要求,全党动员,全民动员,坚持“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方针,坚持“既提高警惕、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又防止偏差、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原则,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严禁刑讯逼供,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1955年9月,东海县公安等部门深入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进行内部肃反和在社会上开展镇反运动。从1955年9月15日到1956年2月3日,先后在全县组织2次集中搜捕行动,捕获犯罪分子1 079名,其中反革命分子890名,占82.5%。东海县的“肃反”运动,始终坚持“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原则,促使反革命分子内部瓦解。安峰区大放村一伪保长藏在地洞内达6年之久,在政策的感召下,爬了出来,向政府交代了自己的罪行。1955年10月底,东海县在群众“肃反”运动中,清理出1954年前积案127件,其中破坏生产案43件,历史反革命案和重大刑事案84件。1955年内,东海县查获长短枪76支,子弹1 368发,手榴弹148枚,还查获了一些国民党特务组织的不法印信。
1956年2月初,东海县委按上级要求成立了肃反五人小组办公室,由一名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领导“肃反”运动。“五人小组”下设专案组、甄别组、秘书材料组。此外,还成立了党政群、财贸、文教三大口“肃反”办公室,分别领导各系统的“肃反”工作。东海县委按“肃反”工作规划,先行试点,然后召开“肃反”动员大会,并分期分批分步全面实施。3月初,东海县开展审干工作,至7月底基本结束。42个单位2058人被列入审干范围,351人被确定为审查对象。
1956年5月底,中共东海县委组织党政群系统26个单位、560人参加“肃反”学习,至8月初结束;7月底至9月初,东海县委又组织财贸系统10个单位286人参加“肃反”学习,30多名中学教师还参加了徐州地委举办的全区中小学教师“肃反”学习班。
1959年,东海县境内的天仙道、圣贤道、九宫道、三元会等15种反动道会门为了配合国民党“反攻大陆”的宣传,再次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干扰和破坏政府的各项工作。为了打击反动势力的嚣张活动,东海县又一次开展了针对反动道会门的专项斗争。审理和教育大小道首393人,道众7414人,惩治了一批反动道会门的首领,稳定了社会秩序。
第四节 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教育事业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东海县的教育基础比较薄弱,全县只有西柳、三汪两所完全小学,初级小学也只有70所,在校学生3 416人。另有私塾14处,学生168人。县人民政府积极贯彻教育部“学校向工农子女开门”的方针,采取国家拨款扩班和鼓励群众集资办学的方法,积极发展教育事业,各地纷纷把祠堂、庙宇和土改中没收地主的房屋、桌凳捐出来开办学校。1952年全县学龄儿童56 490名,入学10 630名,入学率18.8%,至1956年,学龄儿童入学率已达29.4%。
1953年至1956年东海县小学及学生情况一览表
年份 |
学校数 |
班级数 |
在校生数 |
毕业生数 |
1953 |
246 |
454 |
14 855 |
526 |
1954 |
344 |
662 |
25 376 |
1582 |
1955 |
338 |
782 |
26 725 |
2100 |
1956 |
353 |
751 |
32 236 |
6399 |
为了解决教育急需的师资问题,山东省临沂专区于1952年在东海县石榴树村创建第五速成师范。1953年,速成师范改为东海县初级中学,校址在东石榴树村。1954年在城头建民办初级中学。1956年6月,东海县初级中学改为东海县石榴树初级中学。另在青湖、白塔埠、桃林建立初级中学各1所,在房山建立完全中学1所。
1953年至1956年东海县中学及学生情况一览表
年份 |
学校数 |
班级数 |
在校生数 |
|
||
初中 |
高中 |
初中 |
高中 |
|
||
1953 |
1 |
3 |
|
171 |
|
|
1954 |
2 |
8 |
|
417 |
|
|
1955 |
2 |
14 |
|
709 |
|
|
1956 |
6 |
28 |
2 |
1570 |
94 |
二、科技事业的发展
“一五”期间,东海县科技事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农业技术的推广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方面,普遍开办农业技术培训班,传授改进耕种和田间管理办法,成立农场,承担良种繁育任务,革新耕作制度,提高粮食产量,成立机构,进行科普知识的宣传和学习。
1952年,东海县内有国家统配农业技术人员2人,1955年底,全县已有农业技术人员14人,负责全县的农业技术推广,主要工作是扑灭蝗虫、防治地下害虫、推广良种和新型农具等。
1952年春天,成立罗庄农场,承担良种繁育任务。农场有土地130亩,主要繁育玉米、小麦和山芋良种,每年繁育种子2.
1956年,白塔区富安乡红旗社将1 300亩麦田全部改种水芽稻。这是东海县旱改水的开始,从此东海县由纯旱作地区变为水旱间作地区。
1956年,东海县科普协会成立。科普协会配合工会、妇联等有关单位在全县开展了“扫除文盲,破除迷信”活动,全县11个文化站与165个农村俱乐部积极配合,以办讲座、搞展览、放电影、放幻灯、搞小型文娱活动、讲故事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广泛宣传三麦管理和科学养猪等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科学知识水平。
此外,有关部门还直接引进粮食新品种,推广农业技术,提高粮食产量。1955年,县农林局就直接调进和供应小麦良种23 755公斤,引进绿豆、荞麦、黑豆、胡萝卜种16.28万公斤,调进玉米2.
三、文化建设的繁荣
随着时代的变化、社会的变革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一五”期间,东海县的文化建设有了新的起步。有的是从无到有,有的是在原有基础上得以快速发展,配合了党的中心工作,并为此后文化建设方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文化建设方面的起步主要表现在机构的建立和文艺团体的创建上,涉及文化场馆建设、文艺表演团体成立、报纸创刊、广播站点设立等诸多方面。
1951年,县政府于驻地东石榴树村建石榴树会堂。1952年,在县驻地东石榴树村成立县文化馆,并于馆内设图书室1个;全县第一个农村基层文化站在第三区成立;山东省新华书店新海连市中心支店在东石榴树村设立供应点,一年两季供应中小学课本和农民识字读物;在县政府所在地东石榴树村建立收音站。1954年,沭阳县曹宜殿的淮海戏小组进入东海县演出,深受群众的欢迎;东海县群艺京剧团(后改名东海县京剧团)于县政府驻地东石榴树村成立;省第98电影放映队在东海成立(后改为东海县第一放映队)。1955年,东海县政府迁海州后,在海州鼓楼附近修建海州东海县大会堂,有简易舞台,有坐位600余个;东海县文化馆创办全县第一个文艺刊物《俱乐部》;桃林、房山区文化站成立;淮海戏小组定名为东海县新艺淮海剧团,有演职员30余人,演出《破洪门》、《樊梨花点兵》等10余个传统剧目;省109电影放映队在东海县成立(后改为东海县第二放映队)。1956年,白塔、石榴树、双店3 个区成立文化站,各文化站相继于馆内建立图书室和俱乐部;组建东海县第三电影放映队,并成立东海县电影中队;东海县有线广播站成立,
四、卫生事业的发展
东海县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卫生事业非常重视,在五十年代就有了较快的发展。东海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大力发动群众,掀起了大规模的爱国卫生运动热潮。工作以生产积肥为突破口,开展卫生大扫除,并先后建立卫生组织。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不仅改变了环境卫生面貌,也使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科学、卫生、合理的生活和劳动习惯逐步养成。与此同时,东海县委、县政府还扎实推行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建立了一大批医疗卫生单位。
1952年,山东省临沂专区第五速成师范学校成立医务室,后改为东海县初级中学医务室。
1953年10月,在东石榴树村成立妇幼保健站,设在县卫生院内,培训新法接生员178人。到1954年,全站共有助产士和妇幼保健人员5名,这一年,全县农村建立了19个接生站,54个接生组。1955年,全县补训新法接生员29人,并给200名接生员配备了接生用具和产包。
1955年,东海县卫生院(地址在东石榴树村)医务工作者增到39人。1956年7月,东海县卫生院改称东海县人民医院。10月,东海县人民医院由东石榴树村迁到牛山,设有门诊部和病房部。
1956年7月,成立东海县卫生防疫站,有职工27人,平房10间。
在“政府领导,自愿结合,集中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劳取酬”的原则下,由社会医生组建的联合诊所也不断涌现,逐步建成卫生院。1953年成立了洪庄卫生院、石湖乡卫生院、横沟乡卫生院、驼峰乡卫生院、牛山乡卫生院;1956年成立了石榴乡卫生院。
东海县卫生医疗机构相继建立,从医人员不断增加。东海全境解放时,有105名中医,西医仅有4人,至1954年,中医人员已有173名,且有10名在公立医疗机构工作;西医人数已达275人,每千人拥有西医0.55人。随着医疗机构的不断建立和从医人数的增加,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也得到不断的改善。1953年普种牛痘,完成接种任务18万人,次年,天花在县内绝迹。1955年,中医工作者研制出用中草药煎汤外洗治疗妇科病,解除了很多妇女的病痛之苦。同年,首例阑尾炎切除手术成功。1956年上门接种疫苗,其中白喉、霍乱、百日咳、伤寒、副伤寒等项接种和口服赤痢唑菌体达1.85万人次,并在全县消灭了黑热病。是年,县卫生防疫站开始用卡介苗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结核病的发生。
按照上级《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的指示》,对享受公费医疗人员由卫生科发给公费医疗预防证,持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医院记帐,统一核算。自1953年始,东海县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条例》,花纱布公司、油脂公司、食品公司实行劳保医疗制度,职工的医疗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
五、体育事业的发展
“一五”期间,东海县委、县政府等部门十分重视体育工作,推动了全县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为落实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条例,东海县在中小学各年级每周开设2节体育课。早晨做早操,下午开展课外活动,教习广播操。1952年,东海县中小学分别推广第一套少年广播体操和儿童广播体操。
1953年,中华体育总会东海县分会筹委会成立,学校开展“三好”(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教育,对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1956年,东海县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体委”),以加强对体育运动的领导。是年,东海县在中小学贯彻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加强体育教学和体育运动,把锻炼身体、传授体育知识技能和道德品质教育结合起来。在发展体育事业的同时,也产生了体育专业人才紧缺的矛盾。新中国成立初期,东海县学校的体育教师都是由其他学科的教师兼任,直到1956年,才第一次在石榴中学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
为推进东海县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1956年,在石榴中学举办了东海县第一届人民体育运动会,项目为田径和篮球,参赛单位为县直机关单位、石榴中学与相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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