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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东海孝妇祠属地考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2-07 13:08:12

 

 

关于东海孝妇祠的所在地,历来争论不休,山东省的郯城争,江苏省的连云港市也在争,众说纷纭。原因何在?窃以为,对于历史上的“郯”,缺乏深入的考证。

朝阳张百川在他的《云台导游诗钞》中写到:唐《州志》:“孝妇事,见《汉书•于定国传》为东海郯人,非朐人。今郯城南十里有孝妇祠,墓甚严整。然州境奉祠,历年久远,人皆呼为奶奶庙。秉彝之好,妇孺皆同,其俎豆当与山海并永矣。……按:《元和郡县图志》:汉改郯郡为东海郡,领三十(七)(八)县,理在郯县,属徐州。后汉以为东海国,封王子强为王。《魏书•地形志》:郯郡领县四,秦置,汉高改为东海,后汉为国。晋复。武定八年(公元550年),改治郯城。故《汉书》孝妇,东海郯人,非朐人,用古名意如今之齐鲁是也。是时,汉之东海郡,郯城、朐县,皆属东海郡,无有郯之名称,孝妇为东海郡人,不辨自明。

《汉书》曰郯人,是用故名称也”。张百川广征博引,认为汉东海孝妇祠在郯城。真的如此吗?笔者不敢茍同。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还是从源头说起。

《汉书•于定国传》第996页曰:“于定国,字曼倩。东海郯人也。其父于公。为县狱史,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决者皆不恨。郡中为之生立祠,号曰于公祠,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壮,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筮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咎党在是乎。于是杀牛,自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岁熟”。

我们从源头可以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于公的“为县狱史,郡决曹”年代。

第二,孝妇之冤案大体发生于何时?

第三,其它有无史料记载过孝妇奇冤?

第四,“东海郯人”之“郯”究指何处?下面就分别探讨之。

首先考证于公的“县狱史”年代。《汉书•于定国传》:“定国少学法于父,父死后,定国亦为狱史。郡决曹,补廷尉史,以选与(意:为冤御史中丞从事。” “以才高,举侍御史,迁御史中丞。会昭帝崩。”由此知,于公逝于汉昭帝崩之前。

考《汉书•卷七•昭帝纪》汉昭帝,于“元平元年(公元前74)” “夏四月癸未”,“崩于未央宫”。即于公在公元前74年前卒。也就是说,于公的“县狱史”在汉武帝中、晚期至汉昭帝时期(公元前74年以前冤。通过以上分析,于公的履历清楚了。那么,笔者的第二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孝妇冤案就是发生在汉昭帝或以前年代,即公元前74年前期。理由是:汉武帝(刘彻)曾在“元封五年冬(公元前106年)行南巡狩,至于盛唐(县名),自寻阳浮江,……北至琅琊并海,所过礼祠其名山大川”。“天汉二(公元前99)年春,行幸东海”,“太始三(公元前94)年” “二月”“行幸东海,获赤鴈,作赤鴈之歌”。(见《汉书•卷六帝纪》)

由此可知,汉武帝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一生当中三幸东海,可见,时东海在汉武帝心中的地位。考虑到汉武帝在位55年的政绩与威望,孝妇的冤案不会发生在汉武帝时期。因此汉武帝于后元二(前87)年二月丁卯崩,汉昭帝刘弗陵(公元前93-74年,享年22岁),八岁即皇帝位,应该说,他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皇权旁落霍光(辅政),时东海太守以为“天高皇帝远”,对“姑女告妇杀我母”案,听不进于公“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的舆情证明,“太守竟论杀孝妇”。于公“辞疾去”。导致“郡中枯旱三年”。这个)案产生的时间大概就在汉昭帝即位后的一两年内,即公元前87-85年间。随着小皇帝的成长,“后太守至。卜筮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咎党在是乎”。后太守“于是杀牛,自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岁熟”。答案是:孝妇被)杀于公元前86年前后。

其它史料关于“孝妇”的记载。

除了《汉书•于定国传》的记载外,东晋干宝的《搜神记•卷十一•二十八•孝妇周青被)杀》第95页是这样描述的:“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曰: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辞,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旛,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曰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旛竹而上极际,又缘旛而下云。”《晋书•刘隗传》第1212页曰:“(晋•愍帝)建兴(313年)中,丞相府斩督运史淳于伯而血逆流”。隗奏曰:“淳于伯刑血着柱,遂逆上,终极柱末二丈三尺,旋复下流四尺五寸。百姓喧哗,仕女纵观,咸曰其冤。” “而令伯枉同周青,)魂哭于幽都,诉灵恨于黄泉噎故有陨霜之人,夜哭之鬼。”《宋书•志第二十一•五行二•恒旸》第515页曰:“前汉杀孝妇则旱。”元关汉卿的《感天动地窦娥)》杂剧,据说系以孝妇为素材写成的,但是,寡妇窦娥的冤案,乃是流氓张驴儿诬控其杀人,而被冤杀的。窦娥临刑时指天为誓:死后必血溅白练,六月降雪,大旱三年以白己冤。最后的结局则是以窦娥父窦天章为官,予以昭雪。满足了人们“杀人赏命”的美好愿望。

明朝,地方官员如王同的《哀孝妇》诗(据天一阁藏《隆庆海州志卷之十•词翰志》):

哀哀东海窦孝妇,孝心事姑感姑哀。

姑死心为哀孝妇,死讵知为孝妇灾。

妇死心为痛姑死,姑妇两心青天知。

垒垒葬草年年绿,空山月落乌声悲。

王圭石的《孝妇》诗(据天一阁藏《隆庆海州39考史考证志卷之十•词翰志》):事姑极孝敬,寒暑历艰辛。抱枉人情变,亢阳天道神。丈夫多昧义,匹妇乃成仁。祀典春秋飨,芳名千古馨。“清道光十二年壬辰,两江总督长沙陶澍巡海至此,焚香乞子,次年得子,感其神灵,蠲奉兴工,式廓旧规,虔新塑像。敕海州牧王川宾、分司童濂督工。十九(1839)年九月经始重建正殿三间、厨房三间、东屋三间,以及环冢筑垣三百余尺,至道光二十(1840)年八月落成,计期将及一年。周围种植树木,阴森茂密,以肃观瞻。殿前松柏摩霄,海棠抱月,殿后冢木参天,寒鸦晚噪。西厢一望,狮岩耸立,斜阳横亘于前袁。听松涛如吼,岚光飘荡,拖于几席间,真胜境也”。(张百川的《云台导游诗钞》)相关史料不胜枚举。

纵观以上史料,不仅交代了孝妇名叫周青,而且又告诉我们孝妇被杀的情景以及后果:“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旛,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曰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旛竹而上极际,又缘旛而下”;“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曰“枉同周青,冤魂哭于幽都,诉灵恨于黄泉……故有陨霜之人,夜哭之鬼”曰“前汉杀孝妇则旱”。尔后,自元明清以来,涉及孝妇题材的诗、词、歌、赋、戏剧、碑碣,层出不穷。

那么,“东海孝妇”属地,究竟指山东省的郯城,还是江苏省连云港市呢?第四,东海郯人的“郯”究竟指何处?我们还是引用张百川的《云台导游诗钞》:“《云台补遗》按:《元和郡县图志》汉改郯郡为东海郡,领三十(七)()县,理在郯县,属徐州。后汉以为东海国,封王子强为王。《魏书•地形志》:郯郡领县四,秦置,汉高改为东海,后汉为国。晋复。武定八(即公元550)年,改治郯城。”分析此段文字的意思,笔者以为“汉改郯郡为东海郡”,关键在于其“治所”在什么地方。《汉书•地理志•东海郡》第540页下曰:“东海郡高帝置。莽曰沂平。属徐州。秦郯郡。户三十五万八千四百一十四。口百五十五万九千三百五十七。县三十八。郯故国,少昊后。盈姓。……朐。”《后汉书•郡国志第二十一•东海郡》第268页曰:“有十三城。户:148784;口:706416人。郯本国。刺史治。属徐州刺史部”。《晋书•地理下》第275页:“汉又分置东海郡。” “(统县十二,户一万一千一百)。郯(故郯子国)祝其(羽山在县之西)朐襄贲利城赣榆厚丘兰陵承昌虑合乡戚。”这里的“秦郯郡”、“郯本国,刺史治”、“郯(故郯子国)”,说的明明白白。后汉时,郯本国是刺史治,就是相当于今天的政府所在地。因此,“郯”与“郯城”系概念完全不同的两个地名。“于定国噎东海郯人也”,也说的是今天的连云港市,并非今天的郯城。其父《于公墓》就在朝阳。郯城直到“魏武定八(即公元550)年”,才“改治郯城”。我们还可以从汉许慎《说文解字》得知:“郯,东海县,帝少昊之后,所封。从邑炎声。” “炎,火光上也,从重火。凡炎之属,皆从炎。” “邑,国也。”又《康熙字典》第734页曰:“炎,《史记•司马相如传》:获耀日月之目,光绝炎,以展采错事(意思是展现五彩斑斓的颜色)。”第1415页释“邑”曰:“《国文》:国也。《正韵》都邑也”。《山海经•九卷•少昊之国》第297页曰:“东海之外有大壑,少昊之国。”

乍看此处引文风马牛不相及。实际上,少昊国,四面海水环绕,日、存于娘娘庙内的“汉东海孝妇祠”碑40历史考证月的出没,无论阳光还是月光,都会透过水面,折射出五彩缤纷的光芒,照耀少昊。所谓“获耀日月之目,光绝炎,以展采错事”。具备此条件的唯一地方只有少昊国了!而“郯”就是由:“炎”、“邑”的组合字。印证了“郯,东海县,帝少昊之后所封。从邑炎声”的本意。《说文解字》与《山海经》的意思,是不谋而合。因此,今天的连云港市就是汉时的“郯”了。值得一提的是:今天的连云港市海州区,有一个“网疃”地名,海州城一直向东至孔望山(即新建路两侧)长约35公里,笔者认为,这个地名是“往郯”二字变音过来的。“往郯”意指过去的“郯”。就是历史上的“郯国”。我们试看它们的音调:“网”与“往”,音完全一致。而“网”则是从“往”变过来的曰“往”表示“过去”、“从前”曰而“疃”(即村庄、村落),其音调是“tun, “郯”字的音调“tn,其差别在于前者较后者多一个元音“u”,同时,音调亦异。这个变化与海州的口音当有很大关系。明万历十三(公元1585)年间,唐伯元《万花岩和歌四首》中有“海上乘槎问石棚”诗句(《康熙海州志•词翰》第170页),意思是说,在海上乘坐木伐,问石棚山在什么地方。

由此可见,在明朝万历年间,石棚山以北,还是大海。沿海岸的居民张网捕鱼,而且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村落,在此情况下,“往郯”渐渐就被人遗忘了,而“网疃”就取代了“往郯”!一直流传至今。我们还从明《天启淮安府志•卷之二十四》知:“郯城考海州为汉东海郡,即春秋郯子之国,境土延袤,直抵下邳。秦置郯郡于朐山,即今州治。魏移置下邳,后周改为郯县,唐贞观省入琅琊郡临沂县,自是不隶东海”。综上所述,“东海郯人,”的“郯”就在今天的连云港海州孔望山周围。最后,谈谈孝妇冢与孝妇祠。我们从上述“后太守至”,“自祭孝妇冢。因表其墓”的论述看,汉时,尚无孝妇祠。民间传说与之不谋而合。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时笔者乃是少年,民间流传有关娘娘庙(即孝妇祠)娘娘的故事。是说娘娘被前太守)判死罪,将孝妇押到其婆婆的坟前被)杀时的情景:刽子手刚刚砍下娘娘的头颅,夏六月的天,霎时天昏地暗,冷气飕飕,狂风大作,飞沙走石,眨眼工夫,在刑场(其婆婆的墓前),由大风旋起了一座大坟。紧靠婆婆墓旁曰狂风夹着血色的鹅毛大雪,飘飘洒洒,铺天盖地落下。围观的乡亲们都说“)啦。老天为之哭泣,为之戴孝。”(真是感天动地。) “娘娘守寡十多年,守妇道,精心伺候婆婆,婆婆数九寒天生了病,想吃狗奶子(即枸杞),她就在雪地里到处寻找,好不容易找到几个,但不是地方,是在一摊狗屎上。捡回家以后,担心婆婆吃后中毒,就用水反复清洗,又含在自己嘴里漱来漱去,然后才放心送给婆婆”。故事如此感人,流传至今,历久不衰。到了唐,武则天“太后召文学之士”,“令撰”“《孝子烈女传》” “二十卷”(《旧唐书》)。一直到“天宝七(即公元748年)载五月”玄宗敕:“忠臣、义士、孝妇、烈女德行弥高者,亦置祠宇致祭”(《旧唐书•玄宗下》第130页)。时《汉东海孝妇祠》才始建。当时建祠也是据“汉礼也。汉氏诸陵皆有园寖者,承秦所为也。说者以为:古,前庙后寝,以像人君,前有朝(指庙堂),后有寝(指陵墓)也。庙以藏主,四时祭祀,寝有衣冠,像生之具,以荐新”。(《宋书•志第六•礼三》第246页)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们所见到的汉东海孝妇祠是在孝妇冢的正南,祠之外观,如陶澍兴工所建规模,确如汉礼:“前庙后寝”。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孝妇的事发生在“郯”,为什么取名汉东海孝妇祠?原因在于“郯”在“魏武定八年(公元550)移置下邳,后周改为郯县,唐贞观(公元627-649年)省,入琅琊郡临沂县,自是不隶东海”。而祠是在唐玄宗时期建造,时过境迁,汉时的“郯”已经成为“往郯(今网疃)”了,隶属唐时的东海了。而东海地名,自秦至唐,始终未变,所以,仍然取名汉东海孝妇祠。

 

 

 

(摘自《连云港史志》,作者:李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