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鲧禹时期的夏族与连云港关系初探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11 21:21:48

 

 

鲧禹时期的中原夏族曾有过一段迅速向外扩张的过程,其突出表现为鲧禹治水和禹征三苗。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件重大事件均与连云港有某种关系。由于文献资料的极端匮乏和相互矛盾,笼罩在历史长河里的重重迷雾尚未彻底廓清,有关论争也一直持续不断。本文试结合传世文献和考古资料,对鲧禹时期中原夏族与连云港的关系问题作一初步探析。

一、鲧禹时期夏族与东夷联系密切

夏初东夷邦国林立,支系甚众。最初鲧治水以及“大禹治水”期间,必然随行大批夏人,这些夏人随着治水的东进,逐渐在黄河中下游一带建立许多同姓(姒姓)邦国。尤其大禹治水,疏通黄河下游,使河水归于大海,治水所经皆东夷人居地,必然受到东夷人的支持,鲧禹通过联姻和政治结盟等方式又联络不少东夷族邦。如:《大戴礼记》曰:“鲧娶于有莘氏,有莘之子谓之女志氏,产文命。”《世本》曰:“鲧娶有莘氏,谓之女志,是生高密。”

莘是东夷一个很古老的氏族或方国。禹娶“涂山女”,涂山女,东夷皋陶族。政治上通过定期召开盟会、任用族邦首领任职等方式,达到和异姓族邦结盟的目的。如任用商先公冥担任“水官”,仁羲氏、和氏首领羲仲、和叔做天地之官,主管天文历法,任用皋陶作土”等等。

夏初曾发生过著名的“太康失国”和“少康中兴”的事件,该事件中,牵涉到众多的国名,这些国家或族邦大多集中在今鲁西北或者豫东黄河下游地区,按其族类大致可以分为两大阵营:一方属于东夷国家,如有穷氏、寒、过、戈;一方属于夏族的国家及其属国,如斟灌氏和斟寻氏、有鬲氏、有仍氏、有虞氏。可见夏人在东夷地区势力渗透之广。

夏族与这些族邦,或长期结盟,或短暂结盟,随着夏王朝势力的消长,他们与夏的关系若即若离,“王政修则宾服,德教失则寇乱”,始终处在一种互动和微妙的平衡关系之中。

二、鲧禹时期夏族的势力尚未直接深入连云港一带

鲧治水失败,被“殛”于羽山,“殛”或谓杀,或谓流放,但不管作何理解,殛鲧之地应该没有夏人的聚落,否则以鲧治水多年而积聚的夏族势力,是不会轻易被消灭的。若是流放,少数夏人随同鲧一起来到夷人聚居的羽山一带,从理论上讲也是有可能的,但是处在夷人的汪洋大海之中,鲧也只能徒唤奈何,逐渐融入东夷之中了。

如前所述,大禹治水主要集中在豫东、鲁南、鲁西北黄河下游一带,夏人族邦也主要集中在这一区域,到目前为止,尚无确凿证据证明夏人的势力直接到达鲁东南、苏北尤其句芒氏或羲和之国一带。之所以在禹征三苗时,东方神句芒“奉圭以侍”,协助禹大败有苗,合理的解释是自尧舜以来,羲和氏便“世不失19职”,一直负责着观象制历的专门工作,与中原王国有着长期的同盟关系,在一系列重大事件中是站在中原王国一边的。

以上推论从考古资料中也可得到证明。在龙山文化晚期(约与鲧禹时期相当)的城子崖类型遗址中,被誉为“中华古文化的代表性化石”的陶鬲突发性的大量涌现。陶鬲是一种有三袋足支撑的炊具,是继龙山时代早期的釜灶炊具之后而出现的,据研究,其主要发轫地和主要分布地域原在河南孟津以上的黄河中游地区。可是山东田野考古发现,从龙山时代晚期(山东龙山文化第四期)开始,陶鬲这种炊具猛然间大量涌现,而且明显集中在泰山北侧以济南为中心的城子崖类型龙山文化分布区内,发现陶鬲之多令人瞠目。可见,陶鬲已经成为龙山时代晚期济南一带考古文化最显著的特征了。

关于城子崖类型山东龙山文化晚期鬲的起源问题,苏秉琦先生认为:在东方,主要活动于山东一带黄河下游地区的人们,虽然使用多种袋足类器,但真正使用的鬲类器,似非源于当地的老传统。山东龙山文化的陶鬲尽管有极强的特点,但却在该文化较早阶段中找不到对应的器形,因此可以肯定也是受西部的影响而产生的,其时间大概超不出公元前两千纪末。

如上所述,陶鬲文化东传的时间不出公元前两千纪末,也就是公元前2000年前后,这与大禹治水、姒姓族团东迁的时间正相吻合。中原鬲文化的东传与华夏姒姓族团的东迁,时间上同步,路径上同道,可见正是华夏姒姓族团东迁时将中原鬲文化一并携带到城子崖类型龙山文化区的。

继山东龙山文化之后的岳石文化(约与夏王朝时期相当)同样存在这一现象。胶东(照格庄类型)、鲁南(屠城类型、尹家城类型)的岳石文化受中原夏文化的影响较少,而豫东、鲁西南(安邱堌堆类型)及鲁北(王推官类型、郝家庄类型)等地的岳石文化则较多地受到夏文化的影响。在最能反映文化特质的陶器遗物中,鸡冠耳盆、觚形杯、舌状足三足罐等具有明显中原二里头文化特征的器物广泛存在于上述地区的岳石文化中,应该是受二里头文化影响所致。豫东、鲁西、鲁北地区正是夏代初年夷羿族团对夏战争失败后东退的活动地区,由于夷羿族团势力的减弱,使得夏及四周其他部族乘虚而入,使这一地区的物质文化受到夏及其他外来文化的剧烈冲击。而在鲁中南、鲁东南及胶东地区,由于东夷集团自身稳定,实力较强,因而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较少。到目前为止,连云港地区考古发掘尚未发现夏文化的因素。

连云港地区继典型龙山文化之后即为岳石文化,以最具典型性的藤花落遗址为例,这是一处保存较好的龙山文化至岳石文化时期的聚落遗址,其龙山文化时代陶器遗物有鼎、罐、甗、盆、盘、豆、杯、器盖等曰岳石文化遗迹中出土的器形有夹砂褐中口罐、凸棱尊、盆、蘑菇状捉手器盖等,均有着明显的地方特色。其它如二涧遗址、大村遗址等典型遗址也没有发现陶鬲这一独特器物,说明基本没有受到中原一带外来文化的影响。

我市地方史家刘凤桂先生在《连云港史前文化探源》一文中也认为:至于岳石文化,它应属于与夏王朝同步的其它地区的方国文化。就方国文化而言也有两种区分,一种是在文化类型上与夏代文化基本一致,或受其影响比较大的;一种是无论在文化传承,还是在文化内涵上都与夏代文化毫无关系的。

连云港地区岳石文化类型显然属于后者,它仅能称之为与夏代纪年基本一致的地方类型文化。它与夏代文化是内涵绝然不同的两种文化,之间没有发现有继承,渗透的种种关系。直到商周以后,两种文化的渗透与交融才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综上所述,在夏王朝立国前夕的鲧禹时代,中原夏族与连云港地区夷人族团中的句芒氏或羲和氏曾有过接触,并且保持了长期的同盟关系,但是由于地域的阻隔,文化上的交流与影响尚不明显。需要强调的是,由于文献资料和考古资料的局限性和模糊性,以上探讨同样不是定论,而只能是一种推测和可能。

 

 

 

(摘自《连云港史志》,作者:陈贵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