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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西朱范村立村探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31 23:08:12

 

 
 
 
沿327国道的起点连云港市出发,一直向西行驶至苏鲁两省三县(东海,赣榆,临沭)交界处,紧靠路南,有一处村落,名叫西朱范村。这个村,因清朝末期出过一位由雇工身份,一直做到江西南赣镇总兵的王得胜而名噪一时,更由于1942年期间,刘少奇同志在这里入驻时间长达四个多月,亲自指导过中共山东分局、山东纵队、八路军115师在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工作,而成为红色村庄,声名远播。
 
那么,西朱范村是怎样形成的?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历经数百年,它又是如何发展、变迁、延续的?笔者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乡人,长时期对其有过深深的疑问,并产生对它的发展史,欲一探究竟的强烈兴趣。现依据祖辈代代口耳相传、史料记载及民间家谱所载,对西朱范村的形成脉络进行大致梳理、探究,供研究史家予以参考、补充、完善。
 
西朱范村,亦称朱范村、王朱范村。之前,又称之为朱樊村、诸樊村。再早,则称为半路屯。19715月前隶属山东省临沭县蛟龙湾公社管辖,再早,就是王得胜生平碑碑文所记载的:“余世居山东沂州府兰山县朱樊村。”沂州府就是现在的临沂市,兰山县成为目前临沂市的一个区。
 
在西朱范村未真正形成村落规模之前,只能称之为屯,或散户。原因在于,在明太祖洪武年间,这里仅有诸、樊两姓氏,十余户居民零散居住,两姓各取其姓氏为相融合为诸樊村,后来不知是因为诸、樊两姓他迁异域,或是后代自然根决之故?现诸、樊两姓在西朱范村已不复存在,朱范村只是后人对诸樊村谐音的延续。
 
在村名称呼上,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时任八路军115师政训处副主任肖华同志,在1981年第十五期《红旗》杂志上发表的回忆文章《难忘的四个月——忆少奇同志在山东》中,提到西朱范村,将当时的诸樊村误写为诸繁村,就是取其音同之故。
 
从西朱范村所处地理位置及历史隶属关系看,在周灭商后,临沂地域主要分属齐、鲁两国。齐国疆域最初只在今山东北部,鲁国重点区域在曲阜,另有部分疆域在泰山以南,兼涉现在的河南、江苏、安徽三省之一隅。西朱范村为江苏省最北端,属鲁国所辖。清属山东兰山县,民国初年划郯城县,19418月临沭建县,属临沭县。后因石梁河水库提升,屡淹西朱范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赔偿问题上,事关江苏、山东两省,存在极大不便,经国务院批准,于19715月划归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南辰乡管辖至今。从时间上看,西朱范村几千年来一直隶属山东辖区,划归江苏省东海县仅区区不足四十年。
 
西朱范村真正的形成,一直有两种说法。其一为“裁海流徙”说。在王姓家族未入住西朱范村之前,原居住海东当路村。海东是指现今的江苏省连云港市沿黄海的云台山一带地区。据《云台山志》记载:“云台山以向在海中……清康熙四十年后,海涨沙淤,渡口渐塞,至五十年,忽成陆地,直抵山下矣。”虽然云台山就此入了陆地,但史书上仍称这一带为“海东”。当路村,位于云台山之南麓五华里处。这里北通云台山主峰花果山,南望千里苏北平原,风景优美,气候宜人。农有沃土可耕种,渔有临海之便利。王姓家族世居于此,安居乐业。
 
自明朝初年起,海东一带经常受到海外倭寇的侵扰。据《筹海图编》记载:仅明太祖洪武年间,海东一带遭“倭患”达七次之多。为维护明王朝对海疆的统治,朱元璋下令“寸帆不准下海。”这一禁令虽然稍有效果,但备使沿海百姓大受其苦,不得安生。在生活所迫之下,部分居民“市通转寇为商,市禁则转商为寇”,想方设法应对官府。朱无璋见禁令失效,进而采取更为严厉的“裁海”政策,下令渔民一律迁往内地。
 
明王朝的“裁海”政策,实际上就是对渔民的强行驱逐,由不得个人的任何违抗。各地官府对迁移的的居民,既没有沿途食宿的照顾,也不为迁民划定固定居所,任其他们自己择地定居。
 
当路村的数千户渔民只好背井离乡,扶老携幼往内地流徙,本来相处融洽的各村百姓按各自的意愿,分散于四乡八村,各顾安命。在这些成群结对的流民中,当路村的几户王姓人家便来到了山东省兰山县境内东南角。这里距他们的家乡只有百公里的路程,地广人稀,土质肥沃,彼让他们满意,于是就此搁脚落肩,安居此处。这些流民的到来,加上原有诸、樊两姓十多户人家,形成了较具规模的小村落,后历经明、清两代至今,达六百余年,子子孙孙相继繁育衍生,形成较具规模的大村庄。
 
另一种为“家谱记载”说。这与明初时期,朱元璋为医战争创伤,发展生产,恢复中原经济,而采取的“宽、狭乡之间的移民”政策有关,即从人口稠密的地区迁民于人烟稀少的地区。
 
临沭一带属龙山文化区,历史上虽属古州郡县之边陲,但城邑、村庄较密,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立元朝,实施暴政,靠武力征服汉人。长期的战乱,致使社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战乱之地鸡犬一空,村庄城邑多变成废墟,累至元朝末年,形成地旷人稀的局面。据《明史》记载,元末明初“山东、北平数千里沃野之土,自兵燹以来尽化为蓁莽之地,土著之民,流离军伍,不存什一。”加之自然灾害,如洪、旱、蝗、瘟疫、地震等连年不断,造成山东包括临沭在内民不聊生,十室九空,,“荒无人烟”的史实。
 
明初,朱元璋对天下来朝之府州县官说:“天下始定,民财力俱困,要在休养生息。”(《明史·本纪》)为此,他采取安邦定国,宽狭移民的重要措施,大量山西洪洞县人被迁入山东境内。而据对临沭一带族谱碑碣的考查,临沭这一地区,从海东当路迁民者更多。
 
1980年,临沭县第一次地名普查,全县共有村庄527个。根据本县碑碣家谱等史料,确立了明代立村的村庄有324个,占全县村数的61%,其中从海东当路迁来立村者达120多个,占明代立村数的37%。夏庄《高氏族谱》载“我高氏始祖前明之初由海东卜居于郯之夏庄”;黄峪《李氏族谱序》载“吾始祖来自海东当路……”这在西朱范村的王氏族谱上亦有类似记载,但所记载迁移原因却有很大不同。
 
王氏族支庞杂,脉络纷绕。西朱范村王姓属连云港当路村三槐王氏。三槐王氏是当今王氏中最大的一支,闻名天下,枝繁叶茂,子孙散布于海内外。王祐为第一始祖。宋太宗时,知河中、开封二府,以病请告,拜为兵部侍郎。
 
关于三槐王氏,有其历史记载:北宋时期,名将符彦卿被告奸臣诬告谋反。宋太祖即派晋公王祐至大明府代其要职,并许诺等待查清谋反之事后,便将赵普的居第赐给他。赵普为宋初名臣,历相两朝,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荣,封魏国公。
 
王祐经周密调查,认为符彦卿为奸人所害。在宋太祖御驾亲察时,王祐即据实为符辩诬。然而,宋太祖宁可信其有,不愿信其无,对王祐的调查结果甚为不满。王祐则愿以身家性命担保符无谋反之事。这一坚持顿惹龙颜大怒。不但赐第之事成为泡影,反将王祐从大明要津远迁荆襄。
 
王祐后来在天井里亲植三株槐树,说:“我虽未能得赐赵普府邸,但后世子孙必有们登三公者”。三公,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专称。周朝立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秦朝立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西汉末,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意都是指位高权重的当朝最高行政,军政,后勤长官。这一说法,在北宋时期,苏轼苏文中在《三槐堂铭》中也有同样的记载,“故兵部侍郎晋国王公,显于汉、周之际,历事太祖、太宗,文武忠孝,天下望以为相,而公卒以直道不容于时。盖尝手植三槐于庭,曰:‘吾子孙必有为三公者。’”后世王氏人都以王祐办案公道,耿介直言,不唯上只唯实,处事不泯良心,故称三槐王氏,以《三槐》作为堂号,称《三槐堂》。
 
明朝初年,朝廷施行土地分割制,凡是官居侯爵之位的朝廷官员,都以百顷、千顷良田不等加以分封,并享有子孙继承权。这一制度致使国民百姓耕者无其田,食者无其粟,农民衣食无着,生活十分困苦。至明朝正统未年,洪灾连年,洪水泛滥成灾,黎民百姓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瘟疫四伏,横尸遍野,惨不忍睹!三槐王氏子孙,当朝丞相王达是一位爱民如子的清官,看到这种情况,悲叹万分,便与同朝的大员于谦一起带头割除旧的分封制,推行新的均田制。这一利国利民的新制度赢得了天下百姓的普遍欢迎。然而,那些失去根本利益的佞臣污吏哪肯善罢甘休,纷纷上奏朝廷,污陷于谦、王达废除旧制,是犯上作乱,图谋不轨。虽于、王极利辩护其利弊,然当朝皇帝软弱无能,是非不辩,听信谗言,当即降旨除新复旧,永昭祖制。并下旨待机严惩于谦、王达。
 
面对险境,王达自知全家性命难保,即刻密谕王彦、王璋二个儿子远迁避逃。兄弟二人逃回故乡当路村。事隔不久,京城传来噩耗,于谦被害遇难,父亲王达遭贬未回。为保全王氏后裔,王璋与哥哥王彦离开故土,分散逃亡。王彦逃往何处,不知所终。王璋几经磨难,避逃于山东沂州府兰山县的半路屯。后娶妻孟氏生一子王财,得三孙王源、王江、王海。王璋此时喜不自胜,感慨万端,说:“我大难不死,后世子孙必能繁衍天地间。”明成化年间,王璋故后,葬于西朱范村南小河西畔高坡之上,之后,子孙三代亡故均葬于此,王氏后人称祖孙三代的墓地为“上王林”。自此,作为三槐堂王氏一脉从此在西朱范村繁衍生息,代代传承至今。(王祐植槐、王达遇难及王璋避难章节均为《三槐堂半路谱》记载)
 
对比以上两种说法,笔者对后一种“政治避难说”存疑彼大。一是明朝建立后,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除了政府与海外国家保持朝贡贸易关系外,其他民间海上私人贸易一概禁止。明太祖洪武时期一再下令:“禁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申禁人民无得擅自出海与外国互市”。《云台山志》载“沿海一带地方将各岛所主的村庄俱令迁移内境,云台山以向在海中,一并禁为海外……”这在历史文献中均有案可查。作为濒临大海而居的王氏子孙为强令所迫,为生活所迫,迁移距离不足百公里的西朱范村是有可能的,这既遵持了当朝的“禁海”政策,又为随机重返故土或探亲访友创造便利条件;二是三槐堂半路谱记载于谦、王达因田地之争受难一事,也有彼多存疑之处。历史上的于谦之死,好像与分田制关系不大,即使有也不足以此获罪致死。于谦真正的死因是在景泰八年,将军石亨、宦官曹吉祥等,趁景帝病重,发兵拥立英宗复辟。英宗复位后,石亨和曹吉祥等诬陷于谦制造不轨言论,要另立太子,唆使科道官上奏。都御史萧维祯审理案件,判定于谦犯谋逆罪,判处死刑。英宗以于谦对国家有功,不忍心杀他,徐有贞奏道:“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遂以“意欲”谋逆罪处死。《明史》载于谦“死之日,阴霾四合,天下冤之”。三是关于王达其人,查阅有关资料了解,明朝确有其人在朝为官,但此王达非彼王达。那个王达为无锡人。初以明经授训导,入国子助教,后进侍读学士。而家谱记载说,王达乃为明正统戍午年朝拜太子太傅,后升至右丞相。这一说法也与史料相背。丞相一职自明建时就已废除,设太子太傅一职,为正一品,属文职最高级别的官衔,说升为右丞相不符实际,也不合逻辑常理。再者,即便确有王氏家谱记载的王达其人,作为当朝一品大员,位高权重,在当时也不可能避过朝廷视野之外,说王达遭贬未回,不知所终,是不符实际的。笔者认为,王氏家谱所记王达与于谦同朝为官,并同谋“分田制”一说,有些牵强附会,与历史不符,应属记述有误。至于其子王璋因此事受牵累而避难西朱范,最终使西朱范村成建制为村庄的说法不应成立。
 
综述以上两种说法,可以确认:西朱范村的立村时间为明朝初年,大量人口都是从海东当路迁移而来立村定居。原因概述有二:一是“政府海禁,强制迁移”,二是“发展生产,恢复经济”。
 
西朱范村在历史上有曾过三次搬迁经历。西朱范村原址原来在离目前村庄的西南角两公里处,也就是以上两种说法都有所阐述的半路屯,距今有六百多年光景。现在仍有两个自然村在此居住,分称袁半路、王半路。后因所处地理位置不足以容纳更多村民居住,不知何时搬迁到了目前村庄前的小河南面。王得胜的大片庄园及陵墓都在那片区域内。这应该算是一次自然的、零散的搬迁。
 
第二次搬迁彼有些戏剧性。1958年大跃进时期,江苏省最大的人工水库—石梁河水库开凿。为防止建成后的水位上升,秧极位于上游的西朱范村,经研究,决定整体搬迁西朱范村至蛟龙湾公社李小湾村以北的北岭上。但因当时建房物资短缺,所盖房屋省工减料,加上暴雨侵袭,导致所建房屋80%以上倒塌,搬迁居民不得不重新回到旧址居住。
 
最后一次搬迁在1982年,也就是现在的西朱范村。在此之前,由于原西朱范村地势低洼,连年暴雨不断,石梁河水库水位猛涨,泄洪迟滞,导致西朱范村几次遭受水患之苦。为解决这个问题,整体搬迁西朱范村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由政府部门整体规划、选址、出资,重建新的西朱范村。经过几年努力,一座规划合理,整洁划一的新村拔地而起,成就了现在朱范村的基础。
 
西朱范村在其历史的发展长河中,虽几经风雨洗礼,苦难波折不止,但经锤炼锻打,愈发显现其茁壮雄拔的身姿而昂然挺立,特别是1942年,作为山东分局、八路军115师和山东纵队总部所在地,刘少奇同志在西朱范村长达四个月时间里,胸怀全局,运筹帷幄,创造性,预见性地圆满完成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所托付的力挽山东危局的重任,揭开了山东抗日斗争史的新篇章,为全民族的抗日战争史写下了最为辉煌炫目的重重一笔。而西朱范村,从此也走进了全民族解放事业的史册里,这不能说是西朱范村人民的荣耀与骄傲!西朱范村人民也必将继承和延续先辈们的遗风,在新的历史时期,创造出更加辉煌炫目、和谐富裕的新生活、新希望!以更昭著的业绩,谱写新篇章,载入新史册!
 
 
(摘自“原始之爱”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