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2024-03-28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史志动态
东海县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09 17:05:08

    2012年6月27日,东海县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东委发〔2012〕78号)。这是东海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0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苏发〔2010〕16号)和《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连发〔2011〕4号),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东海县党史工作,充分发挥党史工作在实现党的中心任务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县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而制定的重要举措。
     该文件内容分为三部分:一是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主要任务;三是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领导。文件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党史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党组)定期研究党史工作制度,明确党委(党组)一名成员分管党史工作;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要重视、关心、支持党史工作,积极为党史研究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要制定实施党史人才队伍培养计划,大力培养优秀党史人才特别是年轻党史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党史研究工作要求的干部队伍;各乡镇(场)设立党史联络员,由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或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要稳定保障党史办公室经费,将党史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同时在县级留用党费中每年拨付一定比例费用,用于支持编写党史普及读本和党史学习教育。
   

 (东海县委党史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