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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地方志办公室《东海年鉴(2012)》撰稿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28 22:34:30

 

一、框架结构说明     

按照年鉴常编常新、争创特色的总体思路,《东海年鉴(2012)》组稿计划立足全面、系统地反映2011年度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反映全县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新进展、新亮点。篇目设置较上年有了一定的改进,调整重组了部分篇目,力求更好地展示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硅材料产业基地、生态旅游型现代化湖滨城市、国际知名的水晶之都的新思路、新观点、新举措。

基于上述考虑,各单位在撰稿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确有必要的原则,进一步加以调整和充实。

二、撰稿要求

一是要立足全局,全面客观。就是要全面系统地反映2011年度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大事、要事、新事,记录县委、县政府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和实现富民强县,快速崛起的重大决策以及各行业、各单位的新情况、新成就、新经验,既反映成绩,也要反映问题;既写出现状,也要反映工作措施。要跳出部门的框框,站在全县全局性高度,对各个行业的总体情况作出客观、全面、系统的记述,要竭力避免以部门、单位情况代替全县面上情况。

二是要突出重点,凸显特色。在广泛收集材料的基础上,要注意材料的取舍,重要信息要单列条目反映。各单位、各行业要注意把握本单位、本行业的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以及创新性工作,单列条目加以重点反映。具有行业特点的个案介绍也能增强条目的特色。在一个单位的稿件中特色条目要占到80%以上。

三是要实用可读、体裁丰富。社会经济生活千变万化,读者要求越来越高,要求我们年鉴就实避虚,关注社会热点、亮点、难点问题,增强对客观情况的如实描述和对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的记录,增强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反映,增强读者关心的知识性问题的记载。希望各单位撰稿人员在2012年年鉴撰写中,多提供与条目内容相关的政策性、知识性、资料性内容。同时要充分运用图照、表格等直观表现手段,表格应较多地进行不同年份、不同程度的动态对比统计,图照要能代表本行业年度发展状况,每个组稿单位都要提供13张照片供选用,做到图文并茂,以增强年鉴的实用性和可读性。

三、组稿说明

《东海年鉴(2012)》收录资料时限为201111日至20111231日,其中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大事记,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名录,文件选编,新闻图片,领导人简介可延至2012年;政策选编、服务指南性内容、补白小资料等则应选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对当前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内容,不受时间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东海概貌”篇中“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内容以县统计局公报为基础。“大事记”记录至20123月。“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名录”继续按照上年要求记载。“城市建设”中包含“管道天然气”内容。“乡镇概览”篇中的数据要以县统计局公布的为准。“环境保护”中要包含“生态县建设”若干条目。“民政工作”要注意提供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等内容。“文件选编”中“东海县发展研究文萃”选登23篇展现东海未来发展方向、发展思路的有一定深度和代表性、前瞻性的调研研究型文章。“人物”篇中“县处级领导”登载全县县处级领导,“新闻人物”选登2011年获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或国家部级以上奖励人员,“劳动模范”选登2011年度省级劳动模范,“专家选介”选登2011年获评正高级技术职称或享受政府津贴人员,篇中所有人物介绍,参照上年年鉴要求,须提供人物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电子稿为宜)。“光荣榜”收入范围有所调整,不局限于表彰2011年工作,登载2011年期间受到市委、市政府、市级领导小组及以上部门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情况,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须提供奖状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清晰复印件(奖牌可提供相关照片),并由上报单位领导签字确认。“统计资料”继续参照上年要求选报。对于上报材料中涉及的一些专项活动、重要单位(人物、产品)介绍、名词解释等,请材料报送单位提供相关链接资料,同时各单位要报送12篇指南性、适用性信息,如政策走向、办事指南、生活常识等。

四、条目标题写法

2012年年鉴条目标题,将继续遵循“准确、简明、醒目”的原则,用一句话动态概括条目内容。要求标题与内容相符,不要戴“大帽子”,或以偏概全。要做到表意明确,务实不务虚,能定量表述就尽量减少定性表述,做到具体实在,言之有物。如【民办学校新增16家】就比【民办学校发展迅速】表述效果更好。要避免总结报告式命题,如【信息化建设】,标题太大,要尽量不用。

五、常规事项要求

1.文体语言。要求使用年鉴的规范文体——条目体,文字要求精炼、通顺、晓畅,不要写成工作总结式。要以陈述事实为主,不空发议论,不生造简语。不普遍为人们所知的名称应括注全称,人物的职务、事件的地点和企业及其产品名称等要用全称,第一次出现的组织机构、缩略语(包括英文缩写)应括注全称或运用相关链接介绍。书名号中的内容要写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不应简写成《公务员法》,可以在第一次出现时括注(以下简称《公务员法》)。

2.人称与时间表述。年鉴采用第三人称,客观叙述。避免采用第一人称,如“我县、本乡”等字眼。“我县”要写成“东海县”或“全县”。有第一人称含义的动词如“来、回”等字眼也不应使用,应改为“到、去”等。表述时间时,不要使用不具体的时间概念和时间代名词,如不用“去年”、“今年”、“本月”、“目前”等,而用具体的“2011年”,不要出现“截止目前”、“到目前为止”,要写成“截至2011年年底”、“到2011年底”。

3.数字和计量的用法。请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7个部门制定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执行。数字除分数外,其余请用阿拉伯数字,如“20116月”,不要写成“二00年六月”。尾数“0较多的整数数值宜以“万”、“亿”作单位,如“45000、“234000000,可写成“4.5万”、“2.34亿”。小数取小数点后两位,如56.67%。计量单位采用公制,如用公顷而不用亩、用千米而不用公里。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在表示范围时,使用“~”连接,如“1115日”、“150万元~300万元”。

4.引用资料与保密。引用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保密规定,由作者单位负责审查,严防失密。所有统计数字,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计算方法为统一口径,以县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要注意相关数字的衔接与一致。

5.发稿手续与截稿时限。报送稿件时,应同时提供1份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图片、照片最好提供电子文件。打印稿首页要有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末页上要注明发稿单位、撰稿人及联系电话。电子文档可提供拷盘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件主题要注明单位、事由。图片、照片要附文字说明,照片要注明摄影者姓名。

通联员名单、年鉴文稿请分别于2012314日和331日前报县地方志办公室(县委党史办)。另:向各单位赠送一本年鉴编撰手册,请尽快安排人员前来领取。

联系地址:县行政中心A916室。

联系电话:8728190987212267    传真:87281909

电子邮箱:dhxdsb@126.com

                   

                           东海县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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