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2024-03-28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东海县志(1990~2010)》人物编资料的启事
作者:东海史志网   发布时间:2013-05-21 11:25:47

 

东海县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征集

《东海县志(19902010)》人物编资料的启事

 

为进一步做好《东海县志(19902010)》人物编资料征集编写工作,经东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人物资料征集标准,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13630日前,积极提供相关人物资料(文字、图片),以便及时编纂。

人物编资料征集标准

一、“人物传略”(收录已故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担任正县级以上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

2.民主党派具有代表性的领导人物,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无党派人士;

3.少数民族、宗教界著名代表人物;

4.正师级以上军政领导;

5.战斗英雄、人民功臣和一等功以上获得者;

6.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7.获得国家级重要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

8.全国劳动模范;

9.在传统工艺、特殊技艺方面卓有建树、社会皆知的能工巧匠;

10.具有广泛影响的革命烈士;

11.对东海县发展起过重要作用的外籍、外国人士;

12.在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反面人物(经党报公开报道过);

13.有重大影响、经审定适于入人物传略的其他人物。

二、“人物简介”(收录1990年~2010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符合上述“人物传略”标准的在世人物。

2.全国党代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

3.列为全国及全省学习榜样的英雄模范人物。

4.具有较广泛社会影响、知名度较高的各界人士。

5.经审定适于入人物简介的其他人物。

三、“人物名录”(收录1990年~2010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东海县工作过的副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2.省党代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

3.省、市级劳动模范(包括英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部委表彰的先进工作者;

4.享受省、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5.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6.荣誉市民;

7.在东海县工作过的离休干部与享受副县级以上待遇退休干部;

8.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正科级单位党政负责人;

9.乡镇场党政负责人;

10.能工巧匠。主要收录县内各类能工巧匠,如厨师、理发师、民间医师、雕刻工艺师、建筑师、技工和技师、文化技艺名人、种植、养殖和其他能人;

11.百岁老人;

12.县外乡贤名录。

主要收录东海籍在外地任正县(处、团)职以上干部、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著名文化人(国家级)、企业家,以及对祖国有贡献的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名人等。

联系方式

东海县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人:樊   

  机:13912182727  (政务通:652726)

  话:0518-87800536(政务网:202536

  址:晶都大道县行政中心B113-5

  编:222300

电子信箱:13912182727@139.com  

 

《东海县志》(19902010年)人物资料

征 集 函

 

 

                         

 

您单位       同志初定为《东海县志》(19902010年)第二轮县志的入志人选,请你单位把     同志的履历、事迹形成1500字左右的人物简介或人物传略文字材料(注:在世的写人物简介,去世的写人物传略。可以发电子文档),并附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也可以发数码照片)提供给我们。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东海县地方志办公室

2013  

 

人物传略、人物简介稿的一般格式

1.姓名,外籍人物加括号注明外文原名。

2.生卒年月,记于括号内,如(19153121985121),不写公元及年、月、日字。

3.原名、别名、曾用名、字、号、艺名等。

4.性别。

5.民族,用全称,如朝鲜族、蒙古族,不用朝族、蒙族。

6.籍贯,本省人物写县、村名,客籍人物写省、县名,外籍人物写国、省(或道、州、县)名。行政区划或地名用当时名称,括号内加注今名。

7.参加工作、入党、入伍时间,在何学校读书,参加何团体组织,主要职务、著作、荣誉称号,生平事迹或主要活动,去世(牺牲)时间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