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委党史办党史类工作管理的函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03 08:57:12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健全党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风险防控体系,客观公正详实地反映历史真实情况,始终坚持“党史姓党”政治原则,防止出现错误问题甚至歪曲历史真相情况发生,根据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就进一步加强涉党史类作品、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教育基地等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书刊、影视、广告、新闻报道等媒介上公开宣传涉及东海县党史资料的,须报县委党史工办审读验收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
二、县内建设的党史馆、村史馆、厂史馆、校史馆等专题馆以及党史主题公园、革命纪念设施等,涉及东海县地方党史的,须报县委党史工办审查验收后,方可对外开放。
三、擅自对外发布不实的党史资料以及未经验收开放的场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后果的组织或个人,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由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中共东海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版权所有:中共东海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东海县地方志办公室
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1号县行政中心A-916 电话:0518-87281909
邮箱:dhxszw@126.com 备案号:苏ICP备13011393号
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1号县行政中心A-916 电话:0518-87281909
邮箱:dhxszw@126.com 备案号:苏ICP备13011393号